团体会员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项目管理学会”,英文名称为
Project Management Research committee, China,缩写为PMRC或PMRCC),是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教授创建的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挂靠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下设的全国性项目管理专业组织。项目管理学会成立于1991年,挂靠在西北工业大学,是我国唯一的全国性、跨行业的非盈利性项目管理学会组织。目前项目管理学会的会员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行业覆盖航空、航天、冶金、煤炭、水利、电力、建工、造船、石化、矿产、机电、兵器、IT行业、教育及政府部门等。
项目管理学会自成立以来,在项目管理的应用推广和学术交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致力于推动我国项目管理学科的建设和项目管理专业化发展,为促进我国项目管理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领域的沟通与交流起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管理学会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简称IPMA)的成员组织,凡加入我国项目管理学会的团体会员自动成为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的团体会员。
根据项目管理学会章程,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团体及其分支机构;
2、遵守本会章程;
3、积极推进项目管理在本单位的应用。
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团体会员的全部权利;
2、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2~5人(其中须包括团体会员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和联系人)为本会个人会员(免交个人会费),并代表本单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免费取得本会会刊或部分其它信息资源;
3、团体会员单位的员工可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购买本会资料并可享受对“团体会员”的折扣优惠;
4
、有参与主办、协办或承办本会大型学术或专业活动的优先权;
5
、有与本会开展合作研究及本会研究成果应用的优先权;
6
、享受本会对团体会员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的优惠;
7
、享受在本会自主媒体上发布信息或广告的优惠;
8
、可优先推荐本单位人员作为学会理事会(委员会)候选人;
9
、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团体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按时交纳团体会费;
3
、积极推动项目管理在本单位的应用。
会员可以自由退出本会;逾期不履行会员义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会员资格。
团体会员资格每年确认一次,自缴纳团体会费之日起至次年同日止。团体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年。
愿意加入中国项目管理学会的团体请在此下载团体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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